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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本科教材管理工作的补充规定

    发布日期:2022-12-12    发布:     浏览次数: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

    关于进一步完善本科教材管理工作的补充规定


    为切实做好我校教学准备工作,规范教学运行与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为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奠定基础,进一步完善教材的选用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冀教高〔2021〕37号)以及《关于印发〈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教材管理办法〉的通知》(校通发〔2021〕63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本科教材管理工作的补充规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1. 教材选用必须体现党和国家意志,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2. 坚持“质量第一”原则。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对应的课程统一选用相应教材。其他课程优先选用国家级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优先选用近3年出版新编(修订)的高水平教材。

    二、教材征订范围

    所在学期开设课程并使用的教材。

    三、教材选用基本要求

    1. 思想观点正确,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要求,无政治性和政策性错误;

    2. 符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要求,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

    3. 符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课程教学的要求;

    4. 能够科学系统地表达本学科的理论和概念,反映本学科国内外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先进成果,理论联系实际;

    5. 符合本科层次的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富有启发性,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方便学生自主学习;

    6. 定价适中。

    四、教材征订程序

    要按照教材选用和编写程序,规范教材选用和编写。其中选用要求如下:

    1. 组织课程主讲教师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推荐课程教材,填写《教材选用审核申请表》(见附件2),列明选用教材的名称、主编、出版社、出版时间、获奖或规划级别等信息,提交所在基层教学组织。

    2. 基层教学组织集体讨论同意后,确定备选教材,提交所在二级学院(部)。

    3. 各二级学院(部)教材建设与选用工作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确定选用教材,形成本单位教材选用目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至教学科研部。

    五、教材接收与发放

    选用的教材确定后,由图书供应商(第三方)采购并按规定时间进行配送。各二级学院分管教材建设工作的教学秘书按照本学院提供的教材征订表进行接货并验收,确定接收到的本学期征订教材种类及数量无误后,填写《教材到书率统计表》(见附件5)。

    在此工作环节中因教学需求发生特殊情况,如需调换教材要填写《教材变更备案表》(见附件1),以及《退书单》(见附件7),如需加订教材要填写《教材加订申请表》(见附件8),并报教学科研部备案。

    在开学前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将所到教材准确无误地发放给师生,教材实物要与教材班级发放单上的单价、数量一致,并签字确认,填写《教材领取发放登记表》(见附件6)。

    六、工作时间安排

    在指定时间内,各二级学院(部)完成教材选用工作,将《教材征订汇总表》《教材审核申请表》《哲学、社会科学教材使用情况一览表》《202*年*季教材种类、数量统计表》及教材选用的公示结果,经学院院长审核签字后,报送教学科研部

    七、其他

    自编教材及其他需单独采购的教材,各二级学院(部)需参考《关于印发〈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教材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关于自编教材的要求,并报送教学科研部统一办理。

    附件: 1.教材变更备案表

    2.教材选用审核申请表

    3.哲学、社会科学教材使用情况一览表

    4.202*年*季教材种类、数量统计表

    5.教材到书率统计表

    6.教材领取、发放登记表

    7.退书单                                        

    8.教材加订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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