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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完善2023级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4    发布:     浏览次数:

    关于进一步完善2023级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2023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已接近尾声,根据《关于编制 2023 版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工作要求,请各学院进一步完善2023级人才培养方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进一步规范学位课程,根据实际情况将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集中实践课程划为专业课程。专业限选课中划出一定比例课程作为学位课程,学生应选修够6学分。

        2.适当控制实践课程比例,实践课程学分占比控制在35%以内,艺术类、建筑设计类等实践性较强的专业,学分占比可放宽至40%。

    3.进一步规范人才培养方案格式,以教学科研部下发的模板为主,并对大学英语、思政类、创新创业类课程号进行统一(课程号见附表)。

    4.结合本学院专家审核意见和学校专家审核意见,进一步完善2023级人才培养方案相关内容,对需修改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5.修订后的人才培养方案需经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审核,审核完毕后于9月6日17点前将人才培养方案终稿报送至教学科研部。



    附表:

    序号

    类别

    课程名

    课程号

    学时

    学分

    1

    普通类

    大学英语1

    2023001

    32

    2

    2

    普通类

    大学英语2

    2023002

    32

    2

    3

    普通类

    大学英语3

    2023003

    32

    2

    4

    普通类

    大学英语4

    2023004

    32

    2

    5

    艺术类

    大学英语1

    2023006

    32

    2

    6

    艺术类

    大学英语2

    2023007

    32

    2

    7

    艺术类

    大学英语3

    2023008

    32

    2

    8

    艺术类

    大学英语4

    2023009

    32

    2

    9


    形势与政策

    2023005

    32

    2

    10


    劳动教育

    2023024

    32


    11


    创新创业教育

    2023016

    32

    2

    12


    职业生涯规划

    2023017

    14

    0.5

    13


    就业指导

    2023018

    24

    1.5

    14


    大学计算机

    2014050

    48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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