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
教学任务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确保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河北工程技术学院课表编排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24〕2号)文件要求,本学期第9-10周将开展该学期教学任务的落实工作。教务系统中的教学任务模块将于4月15日08:00开放,27日24:00关闭。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严格遵循人才培养方案。教学任务学时必须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落实,杜绝出现总学时缺少或分项学时错误等问题,确保教学内容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2.教学任务均衡安排。每学年两个学期的教学任务应在满足课时量最低标准的前提下,合理均匀分布,避免出现一学期课时量激增、另一学期课时量骤减的不合理情况,确保教学进度的平稳推进。
3.教学任务信息准确填写。学时类型、上课周次、周学时、上课教师、是否需要安排地点等信息均须严格按照实际教学情况在教务系统中完整、准确地填写,确保教学任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4.理实一体课程分开填写。理实一体课程的讲授与实践、实验部分须分开填写,以保证讲授、实践、实验、其他学时的准确性。
5.教师任课门数按要求落实。任课教师每学期开设课程原则上不超过3门(含辅助授课),新入职教师原则上不超过2门(含辅助授课、助课),非教学岗兼课教师可兼任1门课程的主讲任务。
6.新入职教师助课任务落实。新入职教师需在入职第一年承担不少于4课时的助课任务。各学院(部)应合理安排新教师的助课任务,并在系统中准确选择教师身份。
7.按时完成任务落实与核查。认真组织落实并核查本单位的教学任务,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整性与准确性。教务处将于4月21日至27日进行检查,逾期教务系统将不再开放,未按时、准确完成任务的单位将影响后续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注意事项
1.教室安排要求。理论课程落实到教室类型即可,实验课程上课地点务必落实到具体实验室。如教学任务中的课程需使用特殊教室,须在系统中的地点要求一栏选择对应教室性质或指定具体教室。若理论与实践部分需在同一间教室连排(尤其是理论部分需排至实践教室的情况),须手动录入所需教室的具体名称,确保教室安排的合理性与准确性。
2.上课时间设置。上课时间如有特殊要求,须在系统中设置允许时间要求或禁止时间要求,以便合理安排课程时间,满足教学需求。
3.排课白名单课程选择。所有需要排课的教学任务,均须在排课白名单中准确选择课程对应的学时,确保排课工作的顺利进行。
4.实践课程要求。各学院需对下学期实践课程(思想政治理论实践课、实习、毕业设计除外)进行系统性梳理,划分为实验类课程、实训类课程及课程设计类课程三类。
(1)实验类课程,在理论模块落教学任务,排在理论模块;课程设计类课程,不在理论模块落教学任务,排在实践模块(排在实践模块的课程,采用分时段授课的模式)。原则上,实训类课程一律排在实践模块;若存在课程内容设置、授课形式与理论课程相同,且需要排在理论模块的课程,则提交说明并经学院审批后,提交至教务处吴虹老师处备案。
(2)下学期的课程设计类课程,拟定采用“教师指导、学生自主实践”的方式开展。此类课程在教务系统内不排具体地点,而是通过教师预约制灵活安排。为保障教学秩序与质量,教务处将针对该类课程的实施细则出台补充规定。
教学任务的落实是确保教学质量的基础,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完成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的落实工作,为新学期的教学活动奠定坚实基础。
终审|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