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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新开课、开新课教师任课资质审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16    发布: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

    第一学期新开课、开新课教师任课资质

    审核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确保教学质量,规范教师任课管理,根据《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教师任课管理办法(修订)》(校教字〔2024〕26号)相关要求,学校将于本学期第8-9周组织开展新开课、开新课教师任课资质审核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试讲

    开课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新开课、开新课教师组织安排试讲。试讲前,制定《试讲安排表》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相关负责人将择期进行检查。

    二、资格审核

    1.教学单位初审。各学院(部)需审核的材料为新开课、开新课教师的任课资质相关材料。具体包括:

    (1)试讲评分表

    (2)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新开课、开新课教师任课审批表

    (3)校内兼课教师任课审批表

    (4)新开课、开新课教师情况汇总表

    2.教务处复审。

    三、备案

    材料审核通过后,任课审批表、校内兼课教师任课审批表一份返教师所在学院(部)存档,一份留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备案。试讲评分表,新开课、开新课教师情况汇总表留教务处备案。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此次新开课、开新课教师任课资质审核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试讲,安排专人审核材料,确保审核过程严谨、规范。

    2.试讲活动开始前,各学院(部)须将电子及签字盖章的纸质版《试讲安排表》提交至教务处。

    3.2025年4月25日中午12:00前,各学院(部)将审核通过的《试讲评分表》《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新开课、开新课教师任课审批表》《校内兼课教师任课审批表》《新开课、开新课教师情况汇总表》电子及签字盖章版纸质材料提交至教务处。

    4.提交至教务处的材料必须准确、完整。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的新开课、开新课系数以学院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材料为准,逾期不再接收。事关教师薪酬待遇,如因信息错误导致新开课、开新课系数错误,责任自负。

    5.在审查过程中,如出现未能按时提交材料,或材料中存在缺失、错误等情况,学校将根据《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校教字〔2024〕26号)中的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终审|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