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
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一)正考学生考试时间
本次期末考试统一安排在第19周,现将部分通识类课程考试时间予以公布,其余课程考试时间由各二级学院(部)自行确定。
课程名 | 课程号 | 考试时间 |
思想道德与法治 | 2014001 | 1月5日上午 8:00-9:00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2014004 | 1月5日上午 9:30-10:3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2014029 | 1月5日上午 11:00-12:00 |
形势与政策(一)、(三)、(五) | 2023005-1、2023005-3、2023005-5 | 12月31日上午8:00-9:00 |
大学英语1、大学英语1(艺术类) | 2023001、2023006 | 1月6日上午8:00-9:30 |
大学英语3、大学英语3(艺术类) | 2023003、2023008 | 1月6日上午10:00-11:30 |
(二)重修学生考试时间
以下重修课程期末考试安排在第18周。其余重修课程的期末考试,由各二级学院(部)结合正考时间,在19周合理统筹安排。
课程名 | 课程号 | 考试时间 | 重修人数 |
高等数学(上)、高等数学 | 080923001、0408103、050002等 | 12月29日上午 8:00-9:30 | 198 |
线性代数 | 050003、20200403、0408105等 | 12月29日上午 10:00-11:30 | 86 |
大学英语1、大学英语1(艺术类) | 2014032、2014006、2023001、2023006 | 12月29日下午 14:00-15:30 | 89 |
高等数学(下) | 050001、2014045、0408104等 | 12月29日上午 16:00-17:30 | 41 |
大学英语3、大学英语3(艺术类)、大学物理 | 2023003、2023008、0408107等 | 12月30日上午 8:00-9:30 | 56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080911TK108、050004、080923004等 | 12月30日上午 10:00-11:30 | 21 |
思想道德与法治、中国近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2014031、2014002、2014001 | 12月30日下午12:30-13:30 | 25 |
大学英语2、大学英语2(艺术类)、军事理论 | 2023008、2023002、2014007等 | 12月30日下午 14:00-15:30 | 15 |
大学英语4、大学英语4(艺术类) | 2023004、2023009 | 12月30日下午16:00-17:30 | 8 |
二、工作内容
(一)考务安排
各学院(部)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确定具体考核方式,根据结课时间确定考核时间。试卷类考试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地点及监考老师,并在教务系统完成排考;非试卷类考试填写《非试卷类课程考核安排表》(附件1),于12月12日17:00前将电子版交至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安琪老师。
(二)命题
课程考核命题要充分体现课程考核的目的,重点考核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情况,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应有利于启发和引导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考核题目要有合理的挑战度和科学的区分度,能够有效考量课程目标达成度。具体命题规范参照《河北工程技术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校教字〔2024〕22号)。
(三)试卷审核、报送、领取
试卷类考试的试题经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审核,教学副院(部)长复核后,以学院为单位收齐试卷电子版(PDF格式),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将于12月5日17:00前统一拷贝,同步提交《试卷印刷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一个考场最多五份备用试卷,切勿多报)。领取试卷和答题纸时,各学院(部)应再次核对印刷内容和数量,并签字确认。
(四)考核
试卷类考试的安排于第16周在教务系统查询,学生须严格按时参加考试。非试卷类考试须按时提交考核资料或完成考核任务。
(五)阅卷、成绩登统、资料归档
各学院(部)在考试后一周内完成评阅、成绩录入工作,下学期开学后三周内完成上学期期末教学资料归档工作。重修学生的教学资料需单独归档。
三、工作要求
(一)考试纪律
1.各教学单位须高度重视本次期末考试工作,严格落实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对教师进行教育培训,强调试题保密工作。如出现问题,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将追究相关教师责任,构成事故的将按照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予以严肃处理。
2.各学院须高度重视学生考风建设,加强道德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提高学生诚信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意识。
(二)注意事项
1.因生病等原因无法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须在教务系统办理缓考(专业任选课、通识选修课不允许申请缓考)。缓考必须最晚考前一天办理,否则按无故缺考处理。
2.重修课程应单独命题,单独安排考试。但重修人数小于等于5人且本学期开课的课程,任课教师无需单独出卷,如学生重修课程考试时间与正考时间冲突可申请缓考,下学期开学与补考学生一同考试。
附件1:非试卷类课程考核安排表
附件2:试卷印刷统计表
教务处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