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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4-11-25    发布:     浏览次数:

    关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二级学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下发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试范围

    本学期正常完成教学授课内容的课程。

    二、工作内容

    (一)考务安排

    各二级学院(部)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结课时间确定具体考核方式、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监考老师在教务系统中完成排考,并于1217下班将《非试卷类课程考核安排表电子版交至教务处安琪老师

    (二)命题

    课程考核命题要充分体现课程考核的目的,以教学大纲确定的课程目标和教学内容为依据分模块设计。重点考核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情况,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应有利于启发和引导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考核题目要有合理的挑战度和科学的区分度,能够有效支撑课程目标。具体命题规范参照《河北工程技术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校教字〔2024〕22号)。

    (三)试卷报送

    试卷类考试的试题经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审核,教学副院长复核后,以基层教学组织为单位收集试卷电子版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12月6日前统一拷贝。

    二级学院(部)于12月6日前报送《试卷印刷统计表》一个考场最多份备用试卷,切勿多报)领取试卷(答题纸)时,各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应再次核对试卷(答题纸)内容及印制数量,并签字确认。

    (四)考核

    非试卷类考核应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考核资料。试卷类考试由二级学院(部)统一安排考场监考教师。上机类、体育类等需要特定仪器设备或场地进行终结性考核的科目,可由二级学院(部)统一安排场地、设备,组织监考教师在结课后一周内完成,也可在课程最后一次课时随堂完成。
        (五)阅卷
    成绩登统资料归档

    各二级学院(部)应在考试结束后周内完成阅卷、成绩录入及考核资料归档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考试纪律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期末考试工作,严格落实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对考试相关教师进行教育培训,强调试题保密工作;出现问题,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事故的将按照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予以严肃处理。

    2.各学院要对考生进行诚信教育,倡导诚信应考。

    (二)注意事项

    1.学生在考前查询所修课程的考试安排,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学生未在规定考场参加考试,导致课程成绩显示缺考,后果自负。

    2.因生病等原因无法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在教务系统办理缓考(专业任选课、通识选修课不允许申请)。缓考必须于考前办理,否则按无故缺考处理。


    终审|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