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下发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试范围
本学期正常完成教学授课内容的课程。
二、工作内容
(一)考务安排
各二级学院(部)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结课时间确定具体考核方式、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监考老师,在教务系统中完成排考,并于12月17日下班前将《非试卷类课程考核安排表》电子版交至教务处安琪老师。
(二)命题
课程考核命题要充分体现课程考核的目的,以教学大纲确定的课程目标和教学内容为依据分模块设计。重点考核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情况,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应有利于启发和引导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考核题目要有合理的挑战度和科学的区分度,能够有效支撑课程目标。具体命题规范参照《河北工程技术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校教字〔2024〕22号)。
(三)试卷报送
试卷类考试的试题经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审核,教学副院(部)长复核后,以基层教学组织为单位收集试卷电子版,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12月6日前统一拷贝。
二级学院(部)于12月6日前报送《试卷印刷统计表》(一个考场最多五份备用试卷,切勿多报)。领取试卷(答题纸)时,各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应再次核对试卷(答题纸)内容及印制数量,并签字确认。
(四)考核
非试卷类考核应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考核资料。试卷类考试由二级学院(部)统一安排考场和监考教师。上机类、体育类等需要特定仪器设备或场地进行终结性考核的科目,可由二级学院(部)统一安排场地、设备,组织监考教师在结课后一周内完成,也可在课程最后一次课时随堂完成。
(五)阅卷、成绩登统、资料归档
各二级学院(部)应在考试结束后两周内完成阅卷、成绩录入及考核资料归档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考试纪律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期末考试工作,严格落实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对考试相关教师进行教育培训,强调试题保密工作;如出现问题,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事故的将按照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予以严肃处理。
2.各学院要对考生进行诚信教育,倡导诚信应考。
(二)注意事项
1.学生在考前查询所修课程的考试安排,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学生未在规定考场参加考试,导致课程成绩显示缺考,后果自负。
2.因生病等原因无法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在教务系统办理缓考(专业任选课、通识选修课不允许申请)。缓考必须于考前办理,否则按无故缺考处理。
终审|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