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期末考试命题有关要求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OBE理念,保证工程认证专业及新文科、新商科各专业的教学质量,根据校教字〔2023〕12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确定各专业期末考试命题相关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命题时间
试卷类:每学期第10周,各教学单位组织期末考试命题工作,第12周完成试卷命题。第8周结课的课程,第6周组织命题工作,第8周完成试卷命题。
非试卷类:每学期第13周,各教学单位组织期末非试卷类考试的命题工作,第15周完成非试卷类命题。
二、命题要求
1. 同一专业的课程要执行同一教学大纲,须用同一份试卷(或考核方案)考试;不同专业的同名课程,在符合各自教学大纲要求的前提下,可以使用同一份试卷(或考核方案)考试,由相关专业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协商确定。不同专业开设统一课程,共用同一份试卷时,相关表格中课程号须填写完整,用分号隔开。
2. 每个课程目标的考核方式须与课程目标的属性一致。识记、理解类的课程目标,可用但不限于填空、选择、简答等题型;应用类的课程目标,须以应用题、计算题等题型为主;分析类的课程目标,须以综合分析、综合计算等题型为主。
3. 题量须适中。考试时间为60分钟的试卷,建议一级题目不少于4道;考试时间为90分钟的试卷,建议一级题目不少于5道。
4. 易、中、难题目比例须合理,不同难度的题目分布要有梯度,鼓励试题类型多元化。
5. 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和试卷命题计划表须与试卷同步提交,以确定每题对课程目标的支撑情况。
6. 独立设置的实践课程应围绕课程目标设计考核方案,不能将学生的历次实验报告作为全部考核内容,应设置终结性考核。
7. 需答辩或进行现场考核的课程,须保留每个学生现场考核情况的文字记录等过程性材料。
8. 在试卷(非试卷)命题、审核、印制以及交接、存放等全过程中,应始终加强安全保密工作,防止试卷(非试卷类考核方案)泄密或丢失。
三、试卷审核
试卷审核的重点在于对命题的合理性进行再分析和把关。试卷审核的第一责任人为命题人,命题人及课程组其他成员校对无误后,应填写试卷审核表,交由课程所属系主任、学院(部)教学主管领导审查,即按照命题人初审→课程组成员校对→系主任审核→学院(部)教学主管领导审查的程序进行审核。命题审核通过后,学院(部)须凭试卷审核表将PDF版的试卷交由教学科研部印刷。
四、其他
本通知适用于2022级、2023级所有专业。
终审|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