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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毕业设计(论文)学生返校及指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10    发布:     浏览次数:

    关于毕业设计(论文)学生返校及指导工作

    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作为学生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对于提升学生综合能力、确保学业圆满完成具有重要意义。为保障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序开展,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返校要求

    除之前已在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备案校外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其他学生完成毕业实习后务必按时返校,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如确有特殊情况无法返校的,填写《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二、指导教师职责

    学生返校后,指导教师应切实履行指导职责,定期与学生进行面对面交流,及时了解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给予有效的解决方案,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三、学院管理职责

    各二级学院应充分认识到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力度,确保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学院应全面核查学生到校情况,定期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同时,要高度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

    四、其他事项

    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将其作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提高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整体水平。同时,希望各位指导教师和学生能够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安排,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顺利完成。



    终审|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