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专家组织在推进学校劳动教育工作中的研究和指导作用,进一步提升全省大中小学新时代劳动教育教学工作水平,经基层推荐和认真遴选,结合工作实际,河北省现决定成立学校劳动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25-2029年)。近日河北省教育厅发布了《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成立河北省学校劳动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25-2029年)的通知》(冀教德育函〔2025〕4号),我校素质教育学院院长郭静被聘任为河北省学校劳动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本科分指导委员会成员。
河北省学校劳动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对加强和改进学校劳动教育工作进行研究、咨询、评价、指导和支撑服务的专家组织。河北省学校劳动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在全省教育系统推荐的基础上,根据思想政治素质好、专业学术水平高、教研工作经验丰富、区域内影响力强、作风公道正派等标准,结合教学教研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择优遴选确定的。
河北省学校劳动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设领导小组、中小学分指导委员会、本科分指导委员会、高职高专分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兼任分会主任委员3名,副主任委员9名,秘书长1名,委员41名,秘书处设在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指导委员会委员由省教育厅颁发聘书,任期5年,任期内可根据工作需要作适当调整。
河北省学校劳动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接受省教育厅领导与委任,推进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劳动教育教学指导;推动我省新时代学校劳动教育体系更加完善。开展学校劳动教育教学改革和理论、实践研究,组织管理相关科研实践活动、教育教学成果评选鉴定、督导、检查验收等工作;指导学校劳动教育课程建设,宣传和推广优秀教育典型案例、经验成果;教师专项培养培训、咨询、服务及合作交流;向省教育厅提出咨询意见建议,完成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河北省学校劳动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落实指导委员会的决定和工作部署;负责指导委员会日常运转;负责指导委员会会议纪要、章程、年度报告、工作计划等起草和修订;开展有关调查研究和宣传报道,及时掌握工作动态,为决策服务;处理指导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河北省学校劳动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所在单位要为专家参加委员会的工作提供必要支持,在工作量、办公条件、活动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秘书处所在单位要为秘书处提供必要的场所,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
终审|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