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 号)、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的通知》(教高【2020】3 号)、中共中央办公厅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高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 号)等文件要求,建立健全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就制订 2022 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准确把握高等教育基本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坚持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突出产出导向,坚持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定位,主动适应新科技、新产业、新经济背景下的社会需求,强化人才培养目标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课程设置,突出专业能力培养,突出专业特色,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有社会责任、有创新精神、有专门知识、有实践能力、身心健康的应用型人才。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五育协同发展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素质教育、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的协调统一。培养方案设计科学合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齐抓共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坚持专业标准,体现产出导向
各专业既要符合国家专业类标准要求,围绕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准确定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又要注重学生个性发展,因材施教,构建基于产出导向(OBE)的课程教学体系,按需设课,持续改进,支撑学生素质、知识、能力培养需求,形成特色鲜明、层次清晰、模式多元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
(三)坚持协同育人,深化校企合作
强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育人理念,培养方案研究起草、论证、审定等各环节要注重发挥行业企业作用,广泛听取人才培养利益相关方意见建议。方案整体设计应体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新要求,及时补充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
(四)坚持能力培养,优化课程设置
各专业要合理确定课程结构,构建贯通、协同、有力于学生能力培养的课程体系,基于能力培养导向,明确建立毕业要求与培养目标、课程体系之间的实现矩阵;加大课程重组和整合力度,提高教学效率,构建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切实达成学校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人才培养总目标。
(五)坚持分类指导,突出精准施策
各专业要结合专业认证标准及“四新”建设要求分类制订培养方案,工学学科门类专业要按照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要求调整,经管类专业、人文艺术类专业要对标“新商科”、“新文科”要求调整,培养方案制订流程规范,具有可操作、可评价性,兼顾前瞻性。
三、人才培养方案总体架构
2022版人才培养方案提供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类和其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两种基本范式供各专业对号选用。(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和附件2)
四、课程体系框架
课程体系设置有通识教育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实践课程。
1.通识教育课程
(1)通识教育必修课程。该模块是为培养大学生人文修养、身心品质、社会责任感而设置的课程,原则上各专业学生必须修读。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大学英语、大学体育、劳动教育、军事教育与训练、计算机基础、就业创业、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由学校组织相关院部统一安排。其中:
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按照中宣部和教育部的要求执行。“思想道德与法治”(48学时,3学分,含实践)、“中国近现代史纲要”(48学时,3学分,含实践)、“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80学时,5学分,含实践)、“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8学时,3学分,含实践)、“形势与政策”(32学时,理论2学分,含网络思政教育,分散在第一至第八学期,)。
大学英语:大学英语“1、2、3、4”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各专业可自主选择模块开设,学时、学分可设置在8-12学分,128-192学时之间。在此基础上,各专业可根据需要,在第5至7学期设置专业英语课程或针对四六级考试、考研、出国留学设置通用英语提高课程、跨文化交际课程。
大学体育:(144学时,5学分),分别在第1、2、3、4学期,各开设36学时。体育课程试行俱乐部制,学生应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选择加入1个项目并完成规定的训练。学生应掌握1项体育技能,并通过综合体质测试。
计算机基础:(64学时,4学分),除网络与通信学院、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和软件学院以外的二级学院开设。
军事理论与训练:包括《军事理论》和《军事技能与训练》两部分。《军事理论》(包含国家安全教育)教学时数48学时,记3学分,其中国家安全教育课时不少于1学分,且每学年开展不少于1次国家安全专题教育,每次不少于2课时;《军事技能与训练》,时间2-3周,实际训练时间不得少于14天112学时,为实践课程。军事理论由思政教学部负责组织实施,训练课由学生处(武装部)负责组织实施。
创新创业教育:(32学时,2学分),包括创新创业、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三部分。
劳动教育:(32学时,2学分)。其中:1学分的理论和1学分的实践。学生在大学四年期间须参加由学校安排的生产劳动或公益活动劳动实践,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根据学生的劳动态度、出勤情况综合评定。
心理健康:(32学时,2学分),毕业前修完,以系列讲座形式开设。
普通话:以证代考,不占用学时数、学分,作为学生的毕业的一项基本能力和要求。
(2)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主要包括人文与艺术、哲学与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和综合类五大类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由教务处统一规划开设,学生在2-7学期期间应修满12学分通识选修课程,学生选修与本专业开设的专业教育课程重复或相近的课程,不计入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分。学生在校期间必须至少选修1门“四史”课程,选修不少于2学分的美育相关课程。
2.专业基础课程
专业基础课程是某一学科门类中的相关专业的学生均应修读的课程,旨在使学生掌握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为专业课程的学习奠定坚实的基础。在课程设置上要注意专业交叉,可设置一定比例的跨专业课程,以拓展学生专业知识面,达到“厚基础、宽口径”的育人目的。专业基础课程均为必修课。其中:
(1)数学
分为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和理工类专业开设,按学科专业类别根据需要选择类型、模块和学期开课。
(2)大学物理
理工类专业开设,相关专业根据需要选择类型、模块和学期开设。
3.专业课程
专业课程包括专业必修课程和专业限选课程,是面向本专业学生开设的课程。
(1)专业必修课程。主要培养学生在该专业领域内所应具备的主干知识和毕业后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能力。专业必修课应在分析专业岗位关键知识和能力需要的基础上,参考《本科专业目录》、《国家标准》和工程教育认证标准等设置。各专业应在一年级开设学科导论或专业导论课,有条件的专业可开设新生研讨课程。
(2)专业限选课程。是为了培养学生在该专业领域内某一方向的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技能。专业限选课程要根据社会发展和学生成长的实际需求,按照就业岗位群或相关职业技能等级标准设置,各专业根据需要可以将专业选修课程整合为若干个专业方向模块课程,选择该方向的学生可选修1组模块,并完成该模块的全部课程。学生在2-7学期要修完不低于14学分的专业限选课。
4.实践课程
实践课程包括基础实践、专业实践和课外综合实践三类。
(1)基础实践
主要有提高学生综合素养的军训、“两课”实践、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劳动实践等和提高学生基本技能的公共基础实验、外语听说读写、普通话、规范字训练、计算机应用技能等。
(2)专业实践
重在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学科专业知识、基本操作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主要内容包括:专业基础实验、专业实验实训、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专业实践课程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制定,其中:在第八学期进行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完成毕业实习,经评定合格,计4-6学分;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经评定合格,并通过答辩,计10—12学分。
(3)课外综合实践
主要由第二课堂实践、假期社会实践、专业技能竞赛、创新创业活动组成,包括学生科研立项、开放实验项目、各级各类学科竞赛(数学建模、电子设计大赛、挑战杯等)、就业指导、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环节。重点是对学生进行创新思维、科研能力和创业能力的训练,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四年内学生修读课外综合实践不少于3学分(其中假期社会实践不少于1学分,由学生处组织落实),由学校统一认定,未能认定满3学分的,学生可选修创新创业类选修课程替代;认定超出3学分的,超出学分可替代通识选修课程学分,最高替代不超过2学分。
(三)学时和学分
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按照基本学制4年修业年限制定,总学时以3200-3400学时左右为宜,其中实践教学学时占教学总学时的35%左右。各专业计划周学时数应控制在20-24学时范围内。
各专业对学生实行学年学分制教学管理,学生毕业应修满专业规定学分;原则上理论课及理论实践一体化的课程16学时/学分;实践教学环节,学时折算规定为每周30学时,学分折算,每周1学分;各专业总学分控制在170分左右(不超过173学分),其中:工科类专业数学与自然科学类课程学分占比不低于15%。
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具体可采取闭卷、开卷、面试、课程论文、调查报告、作品设计等多种形式进行,学期期末考试课程控制在3-4门。
五、组织实施
(一)学校成立以分管教学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各二级学院(部)、教学科研部、学生工作部等部门负责人,负责领导全校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学科研部,由教学科研部部长任办公室主任。
(二)各二级学院(部)成立工作小组,统筹、协调本学院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各专业要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骨干教师等组成的编制小组,具体落实本专业培养方案调研论证和制定工作。
(三) 工作进程及要求
本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分为“学习草拟、分析论证、审核备案”三个阶段。各二级学院(部)应按照阶段工作要求,有计划的完成工作任务。
1.学习草拟(2022年4月20日前)
各二级学院(部)必须认真学习《学校关于制定2022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并部署动员,同时要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把握专业发展前沿动态和同行业、同类别高校的建设状况,编制完成人才培养方案初稿。
2.分析论证(2022年5月15日前)
各二级学院(部)要以多种形式,组织专家组、邀请教师和学生代表及相关行业企业专家学者,对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科学论证,不断进行修改完善,完成定稿。
3.审核备案(2022年5月底前)
学校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核并备案。学校将强化过程管理,培养方案审核通过备案后,各专业不得随意变更或调整,确保严格执行到位。
六、其他说明
(一)学校与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专业,可将行业企业课程嵌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作为方向设置模块化课程,也可参照学校编制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校企共同单独编制人才培养方案。但必须明确联合培养的目标及要求、联合培养的教学内容、联合培养的考核方式、实施企业等。
(二)其他年级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保证整体框架不变的情况下,要与时俱进,适时做好调整,并报学校审核备案。
(三)2022级专接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可参照2020级相关专业执行,或结合实际情况单独编制。
(四)本指导意见从2022级新生开始试行,由教学科研部负责解释。
附件:1.2022级工程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2.2022级非工科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3.课程代码编码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