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提高我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不断完善学生知识结构,按照《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关于加强通识课程建设的指导性意见》和《河北工程技术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已立项课程和新建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按照学科特点可分为人文与艺术、哲学与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和综合类五大课程群。优先立项“四史”类通识教育选修课及人文与艺术类通识教育选修课。
二、申报要求
1.新申报课程应体现通识内涵,符合各模块课程建设目标。
2.开课教师对拟开课程有一定研究,如需使用教材和讲义请提前报备教务处。
3.开设通选课的教师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教师可从校内外聘请。
4.通选课课时一般为32学时或者16学时,学分分别计2学分和1学分。
三、申报流程
1.课程以二级学院、部为单位进行集中申报。每个学院、部至少申报5门新开课程。填写《河北工程技术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申请表》(附件1),并附课程教学大纲(附件2),连同《河北工程技术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计划表》(附件3)一并提交,经二级学院(部)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查,院长签字同意后,由各二级学院(部)统一交至教务处审批。请在2021年6月6日下午17:00前将课程申请表、大纲和开课计划表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杨曦老师处,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至教务处杨曦老师QQ195009165。
2.教务处对新开课程进行审核,决定是否开设。审核通过的纳入学校通选课程库,在下学期初向学生公布组织学生选报。
3.二级学院(部)负责对新开课任课教师资格和授课水平把关组织试讲,试讲通过后方可开课。
4.往年已申报课程,应在2021年6月6日下午17:00前提交《河北工程技术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申请表》(附件1),由教务处审核是否继续开课。往年已申报但未开课课程,可根据学生需求适当调整教学大纲及课程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