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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0    发布: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

    为提高我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不断完善学生知识结构,按照《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关于加强通识课程建设的指导性意见》和《河北工程技术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开展2021-2022学年第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立项范围

    已立项课程和新建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按照学科特点可分为人文与艺术、哲学与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和综合类五大课程群。优先立项“四史”类通识教育选修课及人文与艺术类通识教育选修课。

    、申报要求

    1.新申报课程应体现通识内涵,符合各模块课程建设目标。

    2.开课教师对拟开课程有一定研究,如需使用教材和讲义请提前报备教务处。

    3.开设通选课的教师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教师可从校内外聘请。

    4.通选课课时一般为32学时或者16学时,学分分别计2学分和1学分。

    三、申报流程

    1.课程以二级学院、部为单位进行集中申报。每个学院、部至少申报5新开课程填写《河北工程技术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申请表》(附件1),并附课程教学大纲(附件2),连同《河北工程技术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计划表》(附件3)一并提交,经二级学院(部)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查,院长签字同意后,由各二级学院(部)统一交至教务处审批。请在2021年66日下午17:00前将课程申请表、大纲和开课计划表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杨曦老师处,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至教务处杨曦老师QQ195009165

    2.教务处对新开课程进行审核,决定是否开设。审核通过的纳入学校通选课程库,在下学期初向学生公布组织学生选报。

    3.二级学院(部)负责对新开课任课教师资格和授课水平把关组织试讲,试讲通过后方可开课。

    4.往年已申报课程,应在2021年6月6日下午17:00前提交《河北工程技术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申请表》(附件1),由教务处审核是否继续开课。往年已申报但未开课课程,可根据学生需求适当调整教学大纲及课程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