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习经费标准调研工作的通知
教便字〔2023〕105号
各二级学院:
为了不断提高实习实践教学质量,保证实习实践课程顺利开展,推动实习工作质量稳步提高,现要求各学院对学生实习经费标准情况进行调研,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学院要结合专业特点、实习课程特点和学生人数等情况,综合研究分析专业大类的实习经费标准情况。
二、各学院可咨询参考同类型院校实习经费情况,特别要基于应用技术型院校特点,调研分析专业大类实习经费标准情况。
三、各学院要根据以往各学期组织开展实习的经费使用情况,如经费使用范围、经费金额等,分析各专业大类的实习经费标准情况。
四、各学院同时要对实习经费以下方面进行调研分析:实习经费的使用程序、生均值、使用范围、师生支出比例情况,认识实习、专业实习和毕业实习的经费占比情况,学生自筹经费比例情况等方面。
五、各学院经调研分析后,需提出专业大类的实习经费标准情况,并形成实习经费标准调研报告,于9月20日前将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提交至国清老师处。
教学科研部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