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成绩修改流程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依据《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成绩评定与登统办法》及《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成绩管理工作,现将学生成绩更正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改流程
课程成绩应由任课教师在课程考核结束一周内(从课程考核时间开始推算,下同)录入系统并提交。因任课教师不熟悉教务管理系统、操作失误、输入错误等原因导致的成绩录入错误或漏登学生成绩的,由任课教师本人填写“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成绩异常修正申请表”,并附考试试卷等成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在教务系统内提交成绩修改申请。教学科研部审核同意后,教学科研部成绩管理员予以更正。
二、事故处理
教师应对录入成绩严格核查,二级学院(部)复查,务必保证实事求是,对发生问题的成绩查找原因,提出具体解决方案。尤其是要坚决避免成绩单与试卷不符的问题发生,以免对评估工作造成严重后果。
二级学院(部)对因个人原因导致漏登、错登、试卷批阅错误等问题者,需根据《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提出处理意见,切实做到奖惩分明,教育本人,警示他人,避免再度发生;同时对造成影响的相关学生做好思想工作,避免其因成绩变动产生情绪。
教学科研部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