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全面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方案》(冀政办字〔2020〕197 号)和《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冀科区规〔2022〕1 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科技特派员工作制度深入实施,省科技厅启动 2024 年度科技特派员有关工作。依托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开展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室)申请和备案,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完整通知请见文末附件):
一、相关事项办理流程
各类事项的申请与办理通过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省科技厅网站主页“科技管理-科技服务-河北省科技特派 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栏目登录)在网上进行,按《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操作流程进行逐级申报。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在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点击“注册”按钮,在“农业或企业特派员”栏目按提示注册个人信息。已在省科技厅备案的特派员通过已分配的用户名点击“登录”按钮,按提示完善相关信息。
二、时间节点及要求
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室)申请和备案、三方服务协议签订上传的时间截止 2023年10月25日,截止日期后平台填报系统正式关闭。省科技厅将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工作流程,择优筛选列入 2024 年服务计划,并给予工作补助资金支持。
教学科研部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