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精神并结合《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长效机制方案的实施细则》文件要求,认真落实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和完善体制机制,要求对2021级学生进行高中(中专)学籍档案核查,核查结果以制式文件形式上报存档作为新生入学学籍核查的重要依据,具体要求如下:
一、核查事项
1、高中(中专)档案记载的照片是否与录取学生照片一致,可参照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下发的录取通知书或考生当前信息表。
2、高中(中专)档案记载的学生身份信息是否与录取学生身份信息一致,可参照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下发的电子录取数据中的学生信息。
3、高中(中专)档案记载的学生笔迹是否与录取的学生笔迹一致,可与学生工作部下发的学籍卡片学生个人实际填写笔迹核对。
二、上报时限
各学院根据本学院新生实际报到情况进行核查具体安排,原则上此项工作最晚在10月25日前完成。各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完成后以书面形式上报:分别为各学院《新生入学档案核查情况报告》和各学院《21级新生入学档案核查情况的说明》(以学生工作部下发模板为准)。
各学院在核查中如发现问题,第一时间通知学生工作部,同时将相关材料及时上报,待核实清楚再做进一步处理。
学生工作部
2021年10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