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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0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18    发布: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0]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核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主要负责我校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查工作,同时制定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管理办法,现就复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复查,杜绝冒名顶替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是对考生录取资格的再次确认,是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的基础和重要环节,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我校制定的新生入学资格管理办法对2020级新生进行复查,复查无误的填写《新生入学资格核查登记表》,同时对报到的新生进行现场照片采集留档。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向所在学院专班领导汇报,并及时与招生就业处取得联系进行现场身份确认,无问题的排除并上报校工作专班备案,有问题上报校工作领导小组。

      各二级学院在本学院2020级新生全部复查完毕后,除了以学院为单位上报复查人数和结果之外,将入学资格复查的纸质和归档电子材料,按照校档案室要求进行归档,详见《关于归档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核查表的通知》。

      除了入学身份的复查,我校录取专业中涉及到舞蹈、声乐、器乐、美术类等艺术类专业,相关学院也要严格按照我校招收此类专业学生的标准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上报工作专班。

    二、上报时间和要求

      各学院请于2020年10月15前将复查结果和入学资格复查电子版材料报学生处,纸质材料在本学院全部整理完毕后上报校档案室归档备查。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

    学生处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