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   教学运行
  •   >   正文
  •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16    发布: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学业指导,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并提升我校人才培养质量,现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业预警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业预警触发条件

    (一)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黄色预警:

    1.单一学期必修课不及格课程累计≥2门;

    2.单一学期不及格课程累计≥4门;

    (二)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橙色预警:

    1.单一学期必修课不及格课程累计≥4门;

    2.单一学期不及格课程累计≥6门;

    3.给予两次黄色预警的;

    4.毕业前一年通识选修课、第二课堂学分未达到人才培养方案规的学分的;

    (三)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红色预警:

    1.单一学期必修课不及格课程累计≥6门;

    2.单一学期不及格课程累计≥8门;

    3.给予两次及以上橙色预警的;

    4.其他可能导致学业无法完成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纳入预警范围:

    1.参军入伍的学生;

    2.交流访学的学生;

    3.休学期间的学生。

    二、学业预警工作安排

    (一)确定学业预警学生名单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公布学业预警学生名单,学院核对后于4月18日前确定最终预警名单。

    (二)送达学业预警通知单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于教务系统内向学生发送学业预警信息。辅导员于4月22日前向被预警学生送达《学业预警通知单》告知学生预警等级,由被预警学生签字确认后将存根存档。

    (三)进行学业预警处理

    学院于4月29日前对不同预警等级的学生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办法》(校教字〔202421号)。

    (四)建立学业预警档案

    学业预警工作完成后,应及时整理相关材料,建立学生学业预警档案。

    请各学院于4月30日前完成学业预警工作,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责任到人。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安老师。

      

    终审|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