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学业指导,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并提升我校人才培养质量,现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业预警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业预警触发条件
(一)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黄色预警:
1.单一学期必修课不及格课程累计≥2门;
2.单一学期不及格课程累计≥4门;
(二)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橙色预警:
1.单一学期必修课不及格课程累计≥4门;
2.单一学期不及格课程累计≥6门;
3.给予两次黄色预警的;
4.毕业前一年通识选修课、第二课堂学分未达到人才培养方案规的学分的;
(三)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红色预警:
1.单一学期必修课不及格课程累计≥6门;
2.单一学期不及格课程累计≥8门;
3.给予两次及以上橙色预警的;
4.其他可能导致学业无法完成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纳入预警范围:
1.参军入伍的学生;
2.交流访学的学生;
3.休学期间的学生。
二、学业预警工作安排
(一)确定学业预警学生名单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公布学业预警学生名单,学院核对后于4月18日前确定最终预警名单。
(二)送达学业预警通知单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于教务系统内向学生发送学业预警信息。辅导员于4月22日前向被预警学生送达《学业预警通知单》告知学生预警等级,由被预警学生签字确认后将存根存档。
(三)进行学业预警处理
学院于4月29日前对不同预警等级的学生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办法》(校教字〔2024〕21号)。
(四)建立学业预警档案
学业预警工作完成后,应及时整理相关材料,建立学生学业预警档案。
请各学院于4月30日前完成学业预警工作,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责任到人。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安老师。
终审|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