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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规范实验开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9    发布:白向伟     浏览次数:

    关于规范实验开放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加强实践教学过程管理,规范教学基本要求,保证和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现将实验开放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放项目申报

    根据《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各二级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进行申报。因比赛、竞赛等原因临时需要开放实验室时,可单独报批。其他情况不接受单独报批。

    二、开放项目管理

    各二级学院和教学科研部要加大对实验室开放使用过程的监督和管控。指导教师要按照要求提前一个月上报具体开放项目地点、开放时间(第XX周周XXXX-第几节),指导老师履职尽责,按照上报计划认真做好学生指导,严禁随意取消已报批的开放项目,坚决杜绝敷衍应付、虚报工作量等行为发生,否则按教学事故予以处置。

    每个开放项目均需指导老师出具《开放项目指导记录表》(附件1),并且每次指导过程均填写《开放实验记录表》(已下发学院进行胶装),指导老师填写《授课签到记录表》,学生填写《实验室开放项目学生签到本》(附件2)。留存所有材料至开放项目结束后进行归档。

    三、开放项目课时费发放

    各二级学院通过《开放实验记录表》、《授课签到记录表》认真进行授课课时核对,每个月25日前将本月开放项目课时费电子版以及纸质签字盖章版送至孟超老师处。






    教学科研部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