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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河北工程技术学院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24    发布: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河北工程技术学院

    2025-2026学年第学期“双师型”教师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为加快推进我校师资队伍结构调整与转型提升,我校现开展2025-2026学年第学期“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请各二级学院提交前做好审核,具体认定要求如下:

    一、“双师型”教师认定类别及范围

    “双师型”教师共分为“双师双能型”教师具有工程背景教师具有行业背景教师三种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范围学校承担专业课教学任务的自有专任教师承担公共教育课程、通识课程的教师不在本次认定范围内。

    二、各类别认定条件

    1、“双师双能型”教师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

    近五年有两年以上(可累计)在企业第一线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且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或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及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成果已被企业(学校)使用,达到同行业(学校)中先进水平。

    2、具有工程背景教师

    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在一线从事本专业相关的工程方面的工作,能够全面指导学生工程实践、实训活动的教师。

    3、具有行业背景教师

    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在企业、机构一线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实际工作,能够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的教师。

    三、提交材料与时间要求

    凡符合“双师型”教师资格条件的教师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各二级学院(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审查完毕将《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汇总表》《河北工程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原件审查后交还本人)复印件1031日前上报至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逾期未交将不予认定。“双师型”教师认定有效期为3年,3年后需重新认定。特别说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已认定的“双师型”教师需重新认定,具体名单见附件3;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已通过“双师型”教师认定的教师,本学期无需重复提交申请,具体名单见附件4。




                                



           终审|党委宣传部